12月10日,江西省标准技术审评中心组织专家对我院朱仔伟高级工程师主持制定的江西省地方标准《湿地修复与建设技术规程》进行审定。来自南昌大学、江西省林业局、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等7家单位的专家组成标准审定委员会,专家组在认真听取了关于规程标准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实施步骤、修复类型、生物与工程措施、湿地修复与建设技术要求和湿地监测与管护等情况的汇报后,对规程条款进行逐条审议,并对部分内容提出了修改和完善意见。
江西省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有鄱阳湖国际重要湿地及五河流域等湿地生态的大省。目前,省内湿地生态治理主要存在生态技术缺乏地域针对性、缺乏用于评价生态技术的指标体系以及技术优选与配置方法模型等问题。因此,湿地修复与建设技术规程标准的制定和颁布实施,填补了省内技术空白。该技术标准是全省湿地领域第一个湿地修复技术类的地方标准,将进一步提升我省湿地管理现代化水平;为我省湿地生态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对全省的湿地修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审定委员会认为,《湿地修复与建设技术规程》符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技术要求可操作性强,对指导我省湿地修复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与会专家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定,建议起草单位按照标准审定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尽快完善并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