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院鉴定中心(江西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受理来自11省份野生动物及动物制品司法鉴定案件140起,鉴定野生动物物种100余种,为相关机关打击野生动物犯罪活动提供了技术支撑。
2020年度院司法鉴定中心受理了来自海南、浙江、湖南等省份海关、检察院、公安局等鉴定委托单位55个,鉴定野生动物物种100余种,其中涉及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蟒蛇1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普通鵟、等15种;并且鉴定了象牙制品、犀牛角和穿山甲甲片等野生动物制品10余斤。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对于肢体不全、仅剩部分皮毛或仅被剥皮的检材,院司法鉴定人员利用分子鉴定技术手段,确定了其动物种类。
野生动物是生态环境重要的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对维护生态平衡、维护生物多样性有重要意义。院司法鉴定中心的野生动物鉴定是打击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的性质界定、处罚、量刑等环节重要依据,对打击野生动物犯罪活动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