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机关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赣林科院机关党发[2019]18号)要求,11月29日下午,林检中心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体学习和研讨交流。支部书记李园生同志主持会议,支部全体在家党员参加会议,林检中心非党员代表魏佳、曾雅绮等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文件精神。
会议就认真开展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研讨交流,支部书记李园生带头向支部党员报告了个人学习体会。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在国家重大会议上研究讨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的重大问题,意义重大而深远。
会议要求,每一位党员同志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一是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二是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三是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四是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五是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六是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任务;七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林检中心党支部和部门工作中的全面落实。
会议强调,每位党员同志要不断加强学习,其中最关键的是加强日常学习。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学习,特别是通过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等。
会议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